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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上海外滩碎尸案④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最大的刑事审判庭。庄严肃穆,国徽高悬于审判席正上方,金红相间,散发着不容置疑的法律威严与凛然正气。旁听席上座无虚席,除了闻讯赶来的各路媒体记者,更多的是关注此案进展的市民,以及一些法律界人士。空气凝重得仿佛能滴出水来,每一次呼吸都带着压抑的重量。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对一桩灭绝人性惨案的最终审判。

被告人杨尔军,穿着不合身的橘黄色看守所马甲,被两名高大法警押解着,从侧门走入法庭。沉重的脚镣拖在光洁的大理石地面上,发出清晰而刺耳的“哗啦…哗啦…”声,每一步都敲击在旁听者的心上。他低垂着头,头发被剃得很短,露出青色的头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有一片死灰般的麻木。他被带到被告席的围栏内站定,自始至终没有抬头看任何人一眼,像一具被抽空了灵魂的躯壳。与提审时那歇斯底里的疯狂判若两人,此刻的他,只剩下彻底的虚无。

审判长宣布开庭。公诉人,一位面容严肃、声音沉稳的中年检察官,站起身。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千钧,如同冰冷的铁律,在肃穆的空间里清晰回荡。他代表国家,开始宣读起诉书,并逐一陈列证据:

* **发现与尸检:** 详述了2010年5月17日黄浦江外滩段发现包裹、打捞、现场勘查的过程。投影仪上展示着现场照片(己做部分模糊处理),引发旁听席一片压抑的惊呼和抽泣。接着,他宣读了由权威法医陈默出具的详细尸检报告,明确指出死者林薇系生前被人扼压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己怀孕足月,胎儿同时死亡。死亡时间推断为14-16个月前。报告结论部分,那“一尸两命”、“手段残忍”的字眼,如同重锤。

* **物证链条:**

* 展示了包裹尸块的黑色塑料布和尼龙绳实物(装在透明物证袋中)。

* 重点呈现了那枚关键的、从内层塑料布边缘提取到的残缺指纹的高清放大照片,以及它与犯罪嫌疑人杨尔军指纹档案的精密比对报告,由资深技术员小王出庭作证,详细说明了提取、修复、比对的科学过程和唯一性结论。

* 出示了从杨尔军租住处搜查到的、与包裹物材质相同的塑料布碎片(经微量物质成分分析一致)。

* 展示了那双在杨尔军衣柜底层发现的、崭新的粉色婴儿小袜子。

* **证人证言:** 宣读了林薇父母声泪俱下、字字泣血的书面证词(因过度悲痛无法出庭),证实女儿失踪时间、怀孕情况以及与杨尔军激烈的房产矛盾。宣读了杨尔军部分工友的证词,证实曾听到杨尔军抱怨妻子为房子“闹得厉害”。

* **被告人供述:** 播放了杨尔军在审讯室中承认杀害林薇的关键录像片段(包含其关于房产争执、林薇以跳楼相逼、以及“只能让她永远闭嘴”的自述)。他充满杀意和扭曲占有欲的供词,在安静的法庭里清晰播放,每一个字都像冰锥,刺入听众的耳膜。

* **最震撼的证据:** 当公诉人示意助手展示最后一份证据时,全场屏息。投影屏上,出现了法医拍摄的那张照片——福尔马林液体中,那个蜷缩着的、小小的、未能睁眼看世界的胎儿。照片被放大,清晰地展示着那无辜的姿态。旁听席上瞬间爆发出无法抑制的哭泣声和愤怒的低吼。这张照片,无声地控诉着凶手的灭绝人性,是此案最沉痛、最震撼的证词。

公诉人的声音带着沉痛与力量:“…被告人杨尔军,因婚姻家庭矛盾,竟残忍扼杀身怀六甲的妻子林薇,致其死亡并导致胎儿死亡,其后为掩盖罪行,又进行分尸、抛尸…其犯罪动机卑劣,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巨大…其行为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构成故意杀人罪…建议法庭依法严惩,判处死刑!”

杨尔军的辩护律师试图进行最后的努力。他强调了杨尔军来自贫困农村,背负着家庭巨大期望的压力(房子是父母毕生心血);提到了林薇在孕期可能存在的情绪不稳定和“过激威胁”(跳楼言论);指出杨尔军在案发后没有潜逃,在警察上门时“平静配合”,可视为某种程度的“认罪态度”;甚至提出案发可能是在双方激烈争执下的“激情杀人”,请求法庭考虑“留有余地”。

然而,在如山铁证面前——那枚指向明确的指纹、包裹物的关联、杨尔军本人供述的清晰杀意、以及那张象征着双重生命被剥夺的胎儿照片——所有的辩护理由都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如同试图阻挡海啸的沙堡。旁听席上,人们愤怒的目光几乎要将辩护律师灼穿。

审判进入最后陈述阶段。法官询问杨尔军是否有最后陈述。他缓缓地、极其艰难地抬起头,目光依旧空洞,扫过威严的审判席,掠过旁听席上那一张张或愤怒或悲悯的面孔,最终停留在公诉席上那张放大的胎儿照片上。他的嘴唇剧烈地哆嗦着,喉咙里发出“嗬嗬”的声响,仿佛想说什么,却又被巨大的恐惧或虚无堵住。最终,他极其缓慢地摇了摇头,又低下了头,用几乎听不见的、含混的声音吐出两个字:“…没…有…”

审判长与合议庭成员短暂评议后,重新落座。整个法庭的空气仿佛凝固了,落针可闻。审判长拿起判决书,庄严的声音如同洪钟,在肃穆的法庭里回荡:

“…本院认为,被告人杨尔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及一名胎儿死亡,其行为己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杨尔军因家庭房产纠纷,即对身怀六甲、处于特殊生理心理时期的妻子产生杀机,采用扼颈方式杀害被害人,其犯罪动机卑劣;在被害人死亡后,又分尸、抛尸,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致一尸两命);其行为严重践踏人伦道德底线,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为严肃国法,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判决如下:被告人杨尔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沉重的法槌落下!

“咚!”

一声闷响,如同丧钟敲响,在寂静的法庭里久久回荡。这声音敲碎了法庭里最后一丝流动的空气,宣告了一个生命的终结,也宣告了一场人间惨剧在法律层面的终结。尘埃落定。

首到两名面无表情、身材魁梧的法警上前,冰冷的手铐再次锁紧他的手腕,沉重的脚镣“哗啦”一声拖在地上,杨尔军才像是被这金属的冰冷触感和声响惊醒,从一场混沌麻木的大梦中挣扎出来。他浑浊的、仿佛蒙着厚厚灰尘的目光,茫然地投向旁听席。他的视线在人群中急切地、又带着某种绝望的搜寻,最终定格在两个空着的座位上——那是留给林薇父母的位置。他们没有来。也许是无法承受这锥心刺骨的第二次伤害,也许是不愿再看到这张令他们痛不欲生的脸,也许,他们早己被这巨大的悲痛彻底击垮。

杨尔军的嘴唇剧烈地哆嗦着,干裂的唇皮渗出血丝。他用只有自己才能听见的、近乎气声的音量喃喃自语,那声音像来自地狱深处的诅咒,又像是一种扭曲至极、令人心胆俱寒的解脱:

“…现在…好了…她没了…孩子…也没了…” 他顿了顿,那干裂的嘴角竟极其怪异地、一点一点地向上牵扯,扭曲出一个比哭更难看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容”,眼中却是一片死寂的荒芜,仿佛在对着虚空中的某个存在,宣告着一个彻底虚无的、扭曲的“胜利”,

“…现在…房子…保住了…干净了…”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那笑容凝固在脸上,如同一个诡异的面具,最终吐出了那句彻底暴露其灵魂崩解的呓语,

“…现在…我终于是…一个完整的…孤魂野鬼了。”

沉重的脚镣拖过坚硬冰冷的水泥地面,发出单调而刺耳的“哗啦…哗啦…哗啦…”声,像一把钝刀,在观者的神经上反复刮擦。那声音伴随着杨尔军蹒跚、被拖拽的身影,一路响进法庭深处那片吞噬一切光线的幽暗甬道。声音由近及远,由清晰到模糊,如同垂死者的最后喘息,越来越微弱,最终被甬道尽头的、无边无际的寂静彻底吞没,不留一丝痕迹。

旁听席上的人群,带着复杂的表情——极度的震惊、难以抑制的愤怒、深切的悲悯、以及对人性深渊的深深寒意——像退潮的海水般,陆续起身。椅子腿摩擦地面的声音短暂而杂乱,伴随着压抑的议论和叹息,很快也平息了。

偌大的审判庭瞬间变得无比空旷,无比寂静。只剩下那枚高悬的国徽,在绝对的肃穆与寂静里,无声地、永恒地凝视着下方那片刚刚上演过人性彻底崩解与法律最终裁决的空地。它凝视着无形中弥漫的悲剧尘埃:一个被对“房子”的病态执念彻底吞噬、最终化为“孤魂野鬼”的灵魂;两个无辜逝去的生命(一个年轻母亲,一个甚至未曾真正见过阳光的女婴);一个永远无法迎接新生命的“家”;以及那份象征着“根”与“希望”,却最终成为杀人导火索的房产证所映射出的、沉重的社会现实。

冰冷的空气里,似乎还残留着杨尔军最后那句“完整的孤魂野鬼”的低语,像幽灵一样盘旋不去。而那双未能穿上的粉色小袜子,则成为这场惨剧中,关于爱与生命最微小也最刺痛的永恒意象。窗外,黄浦江的浊浪依旧不知疲倦地拍打着堤岸,发出沉闷而恒久的声响,仿佛在低吟着一曲关于人性深渊、城市暗角、以及时代重压下个体悲剧的、永不消逝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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