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正想着,忽然感觉有什么东西戳了一下她的小腿。
低头一看,妈呀!居然是一只呆萌可爱的小土拨鼠。
她刚蹲下身,就听到一个声音,“啊——
主人你怎么现在才来?”
沈葭月一惊:“谁在说话?”
西下打看了一下,并没有发现哪里有人。
她的脑子倏地抽了一下,……呃,不会是这小家伙在说话吧?
怎么可能?自己前世在高原上喂过那么多的土拨鼠,可从未听到过哪只土拨鼠说过话。
小土拨鼠见她一脸疑惑,嫌弃地看了她一眼,“主人,别看啦!刚刚和你说话的是我,就是我啊!”
“啊?是你在和我说话?你真的会说话?”
“那不然呢?不是我,难道是鬼啊?”
沈葭月蹲下身,伸手摸了摸小土拨鼠的头,笑咪咪调侃:“你这孩子说话还怪幽默哈!”
小土拨鼠一脸傲娇。
虽然感到很诧异,但她很高兴。前世她就特别喜欢土拨鼠,经常有空的时候,她就拿一些东西去山上喂它们。
“好吧,小鼠鼠。你刚刚叫我主人是怎么回事?”
土拨鼠抬手挖了挖自己的耳朵,“小叔叔?主人你叫我小叔叔,这让我多不好意思啊!”
沈葭月一脸黑线,纠正:“你这孩子怎么爱占便宜呀?什么‘小叔叔’,是‘小鼠鼠’,老鼠的‘鼠’!”
“这世上谁不爱占便宜啊?有便宜不占是那傻子!”
“你这是谬论!我就从不占别人便宜。”
土拨鼠睨了沈葭月一眼,心道:是吗?分分钟让你打脸!
“对了,小鼠鼠,这是不是我的空间啊?”
“嗯,我是你的空间管理员。所以你以后得对我好点。
这里面的山,这里面的水,还有这些蔬菜瓜果,统统都是你的。
平时我帮你用灵泉浇一下,便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哇哦!都是我的?
可是这么多蔬菜瓜果我也吃不完啊,吃完的我是不是可以拿出去卖啊?”
“嗯,可以呀!”
“好!太好了!那你以后帮我再多种一点。
那片山,还有那片也都种上。”
边区气候恶劣,物资匮乏,这些蔬菜瓜果更是稀缺之物,可谓是有价无市。
她要是能把这些东西拿出去卖,岂不是发大财了!
土拨鼠啃着一颗胡萝卜,满脸嘲笑。
“嘿!嘿!嘿!刚刚是谁说从不占别人便宜的?
怎么样?打脸了吧?”
沈葭月对着它俏皮地翻了一个白眼,“你又不是别人,哦!不对!你不是人。”
土拨鼠:你礼貌吗?
“嗯嗯,没想到老天爷对我也不薄啊!让我重生就算了,还给了我一个有土拨鼠的灵泉空间。
感谢老天爷!”
土拨鼠撇了撇嘴,“难道你不应该谢谢我吗?我可是你的空间管理员呢!”
“是!谢谢我可爱的空间管理员。”沈葭月说着,双手在土拨鼠的脸上揉了揉。
土拨鼠:······
看着这美如画卷般的空间,沈葭月向土拨鼠一点一点了解。
“那可不可以种药材呀?”
沈葭月虽然从小跟着奶奶在乡下长大,但她却没偷懒,不仅上完了高中,还跟着奶奶学习了医术。
边区医疗资源十分紧张,若是自己能发挥自己的长处,救死扶伤,应该能积下不少功德。
前世她把时间都浪费在了林志军的身上,活得浑浑噩噩。
这一世,她必须要人间清醒,活得耀眼夺目,决不能辜负老天爷给她的这个重生机会!
虽然中西医她都会,但这个年代在边区,西药那是紧缺得不能再缺的东西了。
而且她的空间也没西药,就算有,也不敢拿多了出去用不是?
可中草药药材就不一样了。
山上到处都是药材,她从空间随便拿多少出去都没人怀疑。
土拨鼠点了点头,当然可以!
只是也没必要专门去种,对面那片山里就有很多野生的中草药,我有时间去帮你浇点灵泉水就好了。”
“嗯嗯,好呢!那到时候就麻烦我可爱的小鼠鼠了哟!”
“哎!客气啥?看在你上辈子喂了我祖宗那么多吃的,我帮你做这些都是应该的。”
沈葭月:“好吧!看来好心真的会有好报。”
了解完空间后,沈葭月己经口干舌燥了。
说了一上午的话,到现在还没喝口水,能不口渴吗?
看着远处那一弯清泉,她忍不住走过去捧起泉水喝了起来。
还别说这清泉水是真不错,甘甜又清凉。她喝完顿时感觉整个人都神清气爽了。
看着泉水中黝黑的自己,她又捧起一捧泉水洗了一把脸。
洗完脸之后,土拨鼠带她去了屋里。
屋子里布置得干净整洁,厨房,卫生间一应俱全。
“主人,你若是累了,这里平时可以供你休养。
那灵泉水滋养万物,不管是你拿来喝还是洗澡,对你的身体都有很大益处。”
沈葭月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向一旁的衣柜。
“这里面是主人你的衣服,还有一些我帮你织染的布料。”
“真的吗?
没想到你居然还有这本领呢!”
沈葭月说着打开了一扇衣柜门,里面挂着几件这个年代时兴的连衣裙。
土拨鼠白了她一眼,“瞧不起谁呢!叔叔我可是万能小能手!”
“又占我便宜!”
她从衣柜里挑了一条白色碎花裙,自顾自往卫生间里走去。
“乖鼠鼠,我先洗个澡换身衣服。你帮我去外面收点蔬菜瓜果吧,我等一下带出去。”
土拨鼠听话地从屋里拿了一个箩筐出了屋子。
沈葭月很快洗完澡,换上了裙子。
看着镜子里焕然一新的自己,沈葭月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了。
镜子里面的女孩肤白貌美,唇红齿白,身上的碎花连衣裙将她的身材展现得十分完美。
这还是那个皮肤黝黑的自己吗?
之前和奶奶生活在热带的乡下,皮肤本就晒得很黑,回到边区又晒出了高原红。加上她身材纤瘦,穿着那不合身的大红嫁衣,那感觉真的是一言难尽。
难怪林志军会不喜欢自己,而喜欢罗春华。换做任何一个颜狗,大概也都会选罗春华那样的吧?
罗春华老家在一个西季如春的地方,生活在这种地方的人皮肤自然水皙。罗春华本身也爱美,为了能钓个金龟婿,更是在自己的外貌,身材上不遗余力打造。
所以这也才有了罗春华第一次来部队探亲,林志军就对她一见钟情了。
也是从那以后,林志军便对罗家开始各种献殷勤。
什么全国的粮票,肉票,布票等等,统统都往罗家塞。
毕竟他吃喝都在沈家,那些东西对他来说也算物尽其用了。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东西,罗春华吃得白白胖胖,穿得光鲜亮丽。
而沈葭月从小跟着奶奶生活节俭惯了,回来也并未注重这些。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这不上辈子她就惨败了吗?
现在她有了这灵泉空间,以后还有她罗春华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