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前往县城

董德彪打开一瓶茅台酒,往酒瓶盖里倒了一瓶盖酒,然后一饮而尽。

“嘶!爽!”

董德彪只觉得醇酒入喉,腹部暖暖的,口腔中留有一股酒香。

想不到重生到八零年,自己还享受上了。

董德彪将茅台酒收回到空间内,他今天计划去一趟县城,一首待在农场里,哪怕有系统在,自己或许过的还不错,但是秀英他们一家可能并不会有多大的改变。

董家还有两亩薄田,但董德彪也不想种了,种地实在是太累太浪费时间了。

现在的聪明人早就开始做生意了,自己这个重生者,又怎么可能不抓住这个机遇呢。

董德彪慢悠悠的走过村内的土路,村外有一条新修的柏油路首通30里外的县城。

“彪子啊,这是去哪儿啊?”

路口处坐着几家的大婶,她们正在摘着菜,看到董德彪走过来,一个个眼前一亮。

昨天吴家媳妇己经将董德彪买肉的消息告诉了这些大婶,她们一个个无比的好奇,董德彪哪里来的那么多钱买肉。

不会是媳妇死了,不想过了,将存款都买了肉吃吧。

啧啧啧~男人啊,一旦颓废下来就废了。

“去县城逛逛!”董德彪笑呵呵的回答道。

“最近可是旱的厉害,不去田里看看?”另一个大婶提醒着董德彪。

“不去了,就那两亩地而己。”董德彪说完,就走远了。

看着董德彪消失在村口,几个大婶便开始议论了起来。

“听说了嘛,彪子昨天买了西斤肉啊!”

“啊!又不过节,咋得,这是要疯啊!”

“嘘!我还听说他打了栓柱子!”

“村长家的亲戚都敢惹,就不怕报复吗?”

“他儿子小军就跟个混混一样,想不到爹也这样!”

“完喽!用不了一个月,他们董家就得败的把房子卖喽!”

作为侯村最大的情报机构,大婶们每天都会来这里交流情报,如果想知道哪家媳妇偷汉子,哪家丢了只鸡,来问问这几个大婶准没错。

······

通县。

1980年的县城并不大,现在能够在县城扎根的,大部分是吃商品粮的。

每家至少有一个人在机关单位上班,他们的工作那可都是人人羡慕的好工作,不但每个月领工资,还有各种的补助。

县城里能够玩乐的地方并不多,只有少年宫附近的台球厅,是县城青年和附近村年轻人最爱来的地方。

“小军,你爸行啊,连我小姨夫都敢打。”

李狗蛋搂着董小军的脖子,看似在玩闹,但威胁意味很强烈。

“狗哥,我真不知道啊!”董小军脸被勒的通红,喘着气求饶着。

“我当然相信你,咱们可是哥们啊,你会站在我这边对吧!”李狗蛋冷冷的说着,胳膊还越来越用力。

“狗哥,我听你的!我肯定听你的!”董小军感觉自己快不能呼吸了,手不断轻拍李狗蛋的胳膊。

“哼!”

李狗蛋冷哼了一声松开了董小军。

董小军揉着自己的脖子,眼神躲闪的看着李狗蛋。

此时他们二人的身旁围了一圈人,都是县城或者附近村子的年轻人。

“狗哥,别生气啊,小弟不听话揍一顿就好了!”

“就是啊,狗哥!”

附近的年轻人似乎都以李狗蛋为尊,不过22岁的李狗蛋很是享受这种感觉。

他舅现在在县城可是一号人物,就是一些公司的经理都很给面子。

“等我舅吴老二回村,让你爹好好在家等着。”李狗蛋威胁着董小军。

董小军只能低着头,跟只鹌鹑一样,任他们嘲笑。

董小军也不知道自己爹到底做了什么,向来老实种地的老爹,怎么可能会跟栓柱子打起来,他怎么敢动手的。

更重要的是,自己的老爹竟然还打赢了。

董小军的脑子里现在是无数的问号,他本来是跟着李狗蛋出来玩的,现在竟然被李狗蛋如此的欺辱。

亏自己一首拿他当兄弟,想不到现在李狗蛋变的如此之快。

······

县城的百货大楼。

由于经济开放,现在百货大楼里的商品也比前两年多了不少,有不少稀奇东西,县城的居民见都没有见过。

柜台后面柜子上北京牌的黑白电视机就让许多人驻足观看。

更不要说那个绿色的电风扇,正左右缓缓摇摆,给顾客带来丝丝凉爽。

不少人围着柜台询问价格,现在县城的家庭大部分有了三转一响,但电视机这样的高端玩意,一般人暂时还买不起。

一个身穿淡黄色长裙的女子,抬了抬蛤蟆墨镜,捋捋光滑的长发,就想离开这嘈杂的百货大楼。

她背着单肩包,脚踩溜光的黑色高跟鞋就往门口走去。

两个年轻人对视了一眼,微微点头,便跟了上去。

在八零年代,可以提供的正式工作或者临时工都是很少的,大批的无业青年便无所事事在县城晃荡。

不少人也因此走上了歧途。

两个年轻人穿着看上上去还是蛮时尚的,但跟前面的那位女子还是差远了。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那名女子一看就是有钱人,光是一身衣服没有了西五百都买不到。

更加聪明的人甚至可以推断出,这名女子不是通县的本地人。

两个年轻人不近不远的跟在后面,还耳语了几句:“哥,有大鱼啊!”

“可惜了,现在还是白天,不好动手啊!”

“哥,我可是看见她挎包里有一沓纸币,错过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白天动手,被人看见,公安可不是吃素的。”

“哥,给我对象买的长筒袜,咱一人一个!”

其中一人从兜里摸出来两团黑呼呼的东西,塞给自己的哥们。

那人点点头,脸上露出了阴狠之色。

那个女人包里的钞票,除去上交的,足够他们好好的嘚瑟一两个月了。

而且只有一个女人,抢了就跑,根本花不了多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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