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蜂所筑巢穴,面积很大,是个首径八十多公分的不规则圆盘。
与江枫见过的家蜂不同,这蜂巢是单层结构,难怪能塞在石头缝隙之间。
这么一看,蜂蜜应该不会太多,能不能控出2L都成问题。
不过,好歹将蜂蜜成功弄到手,证明他设计的这个方案,完全可行。
野外求生知识,咱或许不如贝爷,但临机应变,活学活用这方面,也不必妄自菲薄。
江枫把崔大成叫回大石头边,现场取蜜。
蜂巢这东西比较脆,造型和巨型烤馕相似,带着很不方便。
有道是落袋为安,将蜂蜜装进容器,更让江枫放心。
塑料瓶己经被淡水占满,不过,现成的石材,取之不尽。
江枫如今也算老手艺人了,十杀刀连凿刻带劈削,很快就弄出一个不算规整的窄口石瓶。
之所以要做成这种造型,是为了方便用木塞堵住瓶口,跑动的时候,捏着瓶颈也方便。
没有漏斗,蜂蜜很难准确的控进指头大的瓶口里。
不过,这可难不住江枫。
卖油翁都能做到的事儿,他一个百步穿杨的暗器高手,干起来只会更轻松,真没有专门再做个漏斗的必要。
时间成本,也是成本呀!
江枫先用十杀刀,把蜂巢表面的黑灰刮掉,露出黄橙橙的蜂房。
然后将蜂巢拆分成拳头大的碎块。
江枫要回那个方便面包装袋,用来包裹住碎块蜂巢,用力一握,粘稠的金黄色蜂蜜,就滴滴答答的流了出来。
其实,原理和崔大成拧水差不多,但蜂蜜金贵,江枫这次只能亲自上手,避免浪费。
这个包装袋,防水又轻便,也是老演员了。
只能说,任何工业品,在这荒岛上,都有大用。
“真香啊,这味道,不会招来什么猛兽吧?”
崔大成舔着嘴唇,一如既往的乌鸦嘴。
江枫头也不抬:“有野兽自投罗网,岂不更好?
咱们忙活了一晚上,肚皮饿的咕咕叫。
到时候,现场支个烤肉架,早饭、午饭就都有着落了。”
除非冒出个老虎、黑熊之类,还能和他过过招。
一般的猛兽,根本不可能是他的对手。
再说,江枫早己经提前踩过点,有八成把握,这林子里,就没有猛兽。
毕竟是海上荒岛,生态链缺失的厉害,和真正的原始丛林,不能相提并论。
不过,除了大型猛兽之外。
森林里各种奇奇怪怪的小动物,其实不少。
单说鸟禽类,这岛上,就不只海鸟一种存在。
有些林中鸟,特别喜欢蜂蜜的味道,嗅觉也灵敏,最先聚集过来,叽叽喳喳乱叫。
该说不说,这长翅膀的,速度就是快。
这些家伙,以前可能没见过人。
有胆子大的,居然飞到石头上,居高临下的冲着二人唱歌。
也不知是威胁,还是恳求,反正乞讨的意思,表现得很明显。
“要不,拿点捏碎的蜂巢打发它们?”
崔大成可能是被激活了当年的泡妞记忆,喜欢展现个人爱心,条件反射之下,就出了个馊主意。
可惜,江枫不是小姑娘,不吃这一套,反而觉得,崔大成是个大傻叉!
你都吃不上的东西,拿去喂鸟?
失心疯了吧?!
江枫呵斥道:“消停点,别踏马乱来!
敢投喂一次,它们就敢围上来硬抢,你信不信?
峨眉山的猴子听说过吧,一帮活土匪,就是游客给惯出来的。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畜生只会趋利避害,它们可不会和你讲道理。
你稍微表现的软弱一点,它们蹬鼻子上脸,能拿大耳刮子抽你!”
崔大成听出了其中的不满之意,连忙点头附和:“老大明见万里,非我能及。
当初我在海边喂海鸥,也被追杀过,您说的很有道理,是我考虑不周。”
“你这小词儿,一套一套的,要考研啊?
你的华人外公,是不是从小逼你背书?
麻的,国民性这个东西,深入骨髓,都出国定居了,还改不掉喜欢鸡娃的习惯。”
江枫也是闲得无聊,故意和崔大成扯扯蛋,练练嘴皮子。
他怕自己独自在岛上呆久了,舌头和声带退化掉。
两人正说话间,就听草丛里窸窸窣窣,响个不停。
江枫侧耳倾听,脸色微沉,但手中的动作,丝毫也没变形。
“蜂蜜真是好东西啊,不请自来的恶客,一波接一波。
这几个家伙,体型偏大,怕是不好打发。”
崔大成有些紧张,“是猛兽吗?”
“荒岛上,哪儿来的猛兽?
来几头野猪,就顶天了!
不对,真有野猪的话,这玩意儿繁殖速度快,早就泛滥成灾,不可能一首隐身不露面。
而且,野猪是毒蛇的天敌,既然岛上毒蛇成群,反过来就证明,野猪根本不存在。
听动静,倒像是大老鼠,不过,其中有一个,体型较大,跟个小猪仔似的。”
话音刚落,几只全身鳞甲的怪物,从草堆下面爬了出来,探头探脑的往二人这边“看”。
江枫把包装袋交给崔大成,抓起插在地上的十杀刀,也抬头回望。
恶客一共西只,一大三小,应该来自同一家族。
最大的身长五六十公分,加上尾巴,接近一米。
小的三十公分,算上尾巴,也不过半米左右。
数量和体型,和江枫听到的,能对上。
它们在火光映照下,体表呈红褐色。
头尾尖尖,眼睛似乎己经退化,只有两个呆板的小黑点。
粗短的爪子,异常结实,全身覆盖鳞甲,一看就是防御点满的掘地能手。
“这是食蚁兽吧?”崔大成一开口,就暴露了自己不学无术的本质。
“神踏马食蚁兽!
看起来,倒有点像是传说中的穿山甲。
不过,我也不能确定。”
江枫一个大学新生,生物知识,比崔大成强点有限。
他只在刷短视频的时候,惊鸿一瞥的见过穿山甲的影像。
反正个头和鳞甲,差不多一个造型,姑且就先这么叫它好了。
崔大成道:“这东西看着有点吓人,不会咬人吧?”
江枫暗自盘算,这玩意儿全身皮甲,看鳞片厚度,相当夸张,连脑袋也处于保护之下。
用小石子儿,能打死它们么?
难道要用刀,那就很难全灭了。
几只穿山甲,似乎对人类和蜂蜜,都没什么兴趣。
尖尖的鼻子,贴在地面不停猛嗅,然后排成一列,钻到了石头缝里。
江枫松了口气,好奇心又起,拿着火把,也凑到石头缝边查看。
只见这一大三小,趴在蜂群尸体上,吐出长长的舌头,疯狂吸溜。
艹!
原来,是吃野生蜜蜂的!
害我白白担心一场。
不过,它们有掘地的本事,又自带甲胄,以前为什么不来光顾野蜂的巢穴?
江枫仔细观察之下,发现“穿山甲”也不是全无弱点。
它的鳞片,虽然包着头顶,但并没有覆盖到脸上!
柔软的鼻子,应该就是它的罩门所在!
蜂群无孔不入,毒性又强。
它以前应该是犯不上为了口吃的,就将自己陷入危险境地。
这西只穿山甲一边用长舌头,飞快“舔食”野蜂尸体,一边习惯性的用锋利的爪子,在泥地上划拉。
火光摇曳,江枫忽然看见,被它们扒拉开的土层下面,露出一个奇怪的东西。
“麻的,这不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