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晨晨看他四十多岁的人还像个小年轻一脸的委屈,心一软,只好点了点头。
于是何朝就如同讨到了糖吃的孩子,灿烂的笑了。
另一边,洛擎宸坐的车子稳稳地停在了二坏以内的一处四合院门口。
洛擎宸下车,走了进去,这里是洛家的祖宅,从明朝年间就一直住在这里。
战争年间也曾易手,但被祖上买了回来。
是整个御城不可多得的风水宝地,占地广阔,里面水榭楼阁,珍奇花草,应有尽有,早早地就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建筑。据说柱梁多用金丝楠木,每一根都是无价之宝。
洛擎宸进了主院的暖阁,就看到一白发苍苍身穿浅金色家居服的老爷爷在侍弄花草。
他走上去,恭敬的叫了声,“爷爷。”
洛秉中回头看了眼洛擎宸,满是褶子的脸上露出慈祥的笑意,“怎么没和你父母一起过来?”
“我有事出去了,就直接过来了。”洛擎宸上前,恭敬的接过洛秉中手里的喷壶。
“我看你今天气色不错,应该是好事。”
洛擎宸可是他唯一的宝贝,老爷子一天没什么事,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个宝贝,隔三差五的就要差人来问他的近况,自然知道他这几年总是去找一个小女孩。自然也知道这小丫头就是当初差点让他的宝贝孙子命送黄泉的那个孩子。
他对那个孩子说不上讨厌,但绝对不待见。只是他这孙子一趟又一趟的,一直维持了这么多年,别说,他这么大岁数了都看不懂他宝贝孙的意图。
“嗯,”想到傅卿卿,他平时冷着的脸就会浸出一丝温柔来,“是好事,我今天觉得很开心。”
“哦,能让我家乖孙开心的人和事这世上可不多呀,来来来,给爷爷好好说说,让爷爷也开心开心。”他牵着洛擎宸的手,坐到花房里的黄花梨罗汉床上。
“我去看卿卿的演出了,她第一次演出,演的很好,得了一等奖。”说到这,他黑眸里的笑意更深了。
洛家的那个人不是人精,本着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自然法则,洛擎宸更是,怎能不知道洛秉中的意图。
洛秉中嗯了一声,“就是当初让你差点没了的那个孩子。”直到现在,他都不敢说出那个死字,忌讳!
“并不是她让我没了的,让我没了的是我的病。”那是他病最重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是他最不想活的时候。他甚至想着,自己死了,爸爸妈妈再生一个孩子,而那个孩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没准是对他,他的父母,以及他的家族最好的选择。
所以他不怪傅卿卿,甚至要谢谢她。
只可惜,这样的想法他这辈子都不能让爱他的家人知道。
“所以你不怪她?一点都不怪?”
“大概这就是缘分吧,那天我见了她,觉得她比我见过所有的人都鲜活有趣,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妈妈是我和我妈的救命恩人,我们之间还差点定了娃娃亲。三年后,我在街边看到了她,依旧觉得她生动有趣。好像和她在一起,我的人生就有了色彩和光。”
他抬头,看着眼前的眼里沉淀着浓厚阅历而越发睿智的老人,“爷爷,你说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缘份。明明那个人看起来和你毫无关联,却冥冥中要纠缠一生。”
“纠缠一生?”洛秉中不知道他十多岁的孙儿知不知道这四个字的意思,若是一般的孩子大概是不知道吧,可眼前的这个孩子不应该不知道的。
他从小聪慧异常,心智近妖,却又体弱多病,性子冷的仿佛要看破红尘,平时和他的父母都没有多余话,更何况是别人了。
同龄的孩子,他只说幼稚聒噪,也就是看自己是他亲爷爷的份上,和他的关系还能稍稍的近一点。
可现在他说什么?纠缠一生?
洛秉中提起小桌上的白瓷茶壶,慢悠悠的倒了两杯茶,端起其中一杯递给洛擎宸,“你要是想她陪着你,那我就做主让你母亲收她做干女儿,也算是还了当初欠她妈妈的那份恩情。”
冯晨晨太有名了,以一己之力对抗整个傅氏,明眼人都知道不过是螳臂当车,谁人不说她傻。
在这个尊严、骨气越来越廉价的现代社会里,绝大部分人的人都只在乎钱,像她那样的人,在他这个老头子眼里反而珍贵了几分。
况且她最终还真的从傅哲言那个人精手里得到了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事,简直史无前例。
就连他这个耳聋眼瞎的老人都听说了,也是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她就是当初救了儿媳妇和孙子的人。
“不用爷爷,这样就挺好的。”他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总觉得这不是她喜欢的方式,甚至会让她觉得恼火和生气。
洛秉中抬头看着洛擎宸,好一会儿后,才道:“擎宸,你应该知道明白,你在乎的会成为你的软肋,哪怕只是你多看几眼。”
“我会小心的爷爷。”
洛秉中叹了口气,端起茶杯喝了口茶,终归还是太小,再聪明,也阅历不够。站得再高,权力再大,做事再面面俱到,也会百密一疏,顾不过来的时候。
另一边,何朝去了冯晨晨家。
冯晨晨在厨房里弄包饺子的馅,傅卿卿和何朝在客厅里玩。
“叔叔你既然和我妈妈是大学同学,那你的孩子也和我一样大吗?”傅卿卿抬头,一脸天真的看着何朝。
“可惜叔叔没有孩子,不然他肯定很想和你做朋友的。”
“为什么不生孩子呢?是你不喜欢孩子吗?”
“不是,我很喜欢孩子的。只不过刚结婚的时候叔叔很忙,大概是叔叔太忙了,冷落了你阿姨,后来她就离开了。只剩下了叔叔一个人,自然就没有孩子了。”
“那你为什么不再找一个阿姨生呢?”
何朝下意识的看了看厨房里忙碌的冯晨晨,笑道:“我在找,只是一直都没找到。不过我想,我很快就能找到了。”